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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破产前能变卖公司财产吗

发布日期:2019-5-5 17:21:30 来源:互联网

现在市面上民营公司太多太多,涉及的行业也非常多,民营公司想要立足,就不得不有源源不断的客户,这样才能维持公司的生存之道,如果公司长时间没有客户,老板就没办法承担公司的一切开支,到后期公司只能宣告破产,那么在公司破产之前,公司的财产能变卖吗?变卖破产公司财产犯法吗?下面就让万诚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吧。


破产前变卖公司财产犯法吗

是属于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损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行为

1、破产渎职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需具备特定身份,即企业董事、经理等负责人。主观方面表现为重大过失或故意,即未尽到董事、经理等负责人应有的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客观方面表现为决策错误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进而破产倒闭的。

2、欺诈破产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债务人,主观方面需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用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实施某种物的处分行为或交易行为,导致债权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或者使得债务人财产情况不明,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

3、个别清偿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债务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内,已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破怀集体受偿秩序,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4、浪费破产行为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也是债务人,主观方面系放任的故意,即已知或应当知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客观方面表现为进行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或挥霍财产。


公司破产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为大家普及的相关法律知识了,不管是破产前还是破产后,变卖公司财产都属于犯法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万诚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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